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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的饮食文化,在王霄看来只能说是原始。
毕竟炒菜什么的要到宋时才会出现,大唐的时候不是蒸就是煮。
就像是王霄的这家小酒肆里,大锅煮着羊肉,配上馍馍就是羊汤了。
顺便说一句,他的身份还是穿越者的标准配置。
父母在唐军攻打长安城的时候亡于兵乱。也没有兄弟姐妹什么的,就他自己继承了这家据说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羊汤店。
不过在经营自己家酒肆之前,王霄从隔壁邻居家里借来了针线剪刀,先给自己做了几条四角裤。
没办法,这个时候的大唐用的是兜裆布。
这玩意,王霄他实在是用不惯。
这时代可没有什么服装店,想做衣服都是自己家婆姨扯了布帛自己做。
王霄虽然没有专门学过这手艺,可他看过啊。而且四角裤这种作品简单的很,就是多浪费了些布帛。
在大唐,布帛就是直接作为钱来使用的。
简单来说,他就是把钱穿在了身上。
解决了最贴身的问题,王霄开始经营自己家的羊汤店。
“杨大叔,我想从你这里订购一批馍馍。”
王霄家对面就是一家卖馍馍的店,也就是卖面饼的。
“王家小子,买馍就买馍呗,还能弄什么花出来不成。”
王霄谦虚的笑着,伸出手比划“杨叔,我想要这么大的,要这么厚能够用刀从中间切开的那种。”
这没什么技术就是把馍馍做的大一些,厚一些。杨叔表示没问题,明天就给你弄出来。
走的时候杨叔还在调侃王霄“王家小子,什么时候来娶我家珠娘?拿八十匹绢来下礼就行。”
大唐可没有交子,用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之外,还有绢帛。
绢帛包括绫,罗,锦,缣等,都是比较有价值的丝织物。
因为铜钱不足,所以大唐长期使用绢帛作为货币。
此外虽然大唐不怎么流通白银,却是可以在大宗贸易的时候使用黄金。
白银的正式流通要等到宋时,通过海贸赚到了大量贵重金属开始。
而巅峰期则是在明朝,因为从新大陆以及扶桑运来了大量的白银。
至于黄金,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就是大宗商贸的交易货币。
春秋战国时期,动不动就十金二十金什么的,指的就是金与铜。
食货志有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
八十匹绢布也就是八十斗米,也就是八石。
八石粮食王霄咬咬牙,还是能够拿出来的。
只是杨叔家的女儿,那位目测足有百五十斤的珠娘,却是王霄看一眼就不忍心伤害的宝贝。咱们有缘无分呐。
第二天一早,杨叔就用竹筐装了五十个还冒着热气的大馍馍送过来“王家小子,你这是要做甚?”
王霄操起刀拿起一块馍馍放在案板上,从中间切开却留着尾部连在一起。
然后将昨天晚上准备好的,香喷喷带着油脂酱香的羊肉装进去。
“尝尝。”
杨叔捧着肉夹馍用力咬上一大口“香,真香,好吃。”
王霄的手艺自然没话说,可到了中午却依旧是有一半多的肉夹馍没能卖出去。
至于原因,当然是王霄卖的贵了。
王霄自然不是因为黑心肠想赚钱才卖的贵,实在是他的成本不低。
馍馍不值钱,可羊肉就贵了。而且为了调配羊肉,王霄使用了不少高价买来的酱料。
大唐没有酱油什么的,王霄买来的是别人家秘制的肉酱。
这肉酱的价格,甚至比王霄卖的羊肉还贵一些。
没办法,想调味你就得买,不然就没有。
成本在这里摆着,王霄总不能亏本卖吧。
这里是西市,都是些精打细算做生意的买卖人。肯花这么多钱吃个肉夹馍的还真不多。
若是换到主要做达官显贵,皇室宗亲生意的东市那边去,估计能多卖出去一些。
好在快到中午的时候,市署的人挨家挨户的检查庆祝新皇登基的准备工作,看看大家是否已经做好了普天同庆的准备。
市署的人明显是得了赏钱,而且还赶上了饭点,就把王霄剩下的肉夹馍都给包圆了。
很明显,王霄踏入商场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不过以王霄的性格来说,越是没做成的事情他就越发的有兴趣。
肉夹馍卖不好?那不行,他一定要把肉夹馍卖出名堂来才行。
分析一番之后,王霄确定是成本太高的问题,并非是他的手艺不行。
从李渊打进长安城开始,直到今年李世民上位。
这些年来大唐一直都是在打仗,物价非常昂贵。甚至出现了一匹绢只能换一斗米的高价来。
明年更加夸张,贞观元年的时候关中霜旱为灾,饥馑尤甚。要一直等到贞观四年的时候才会关中大熟。
降低成本方面,馍馍没什么可说的,再想降价估计就算是娶了珠娘都不行。
羊肉什么的,那是城外一家庄子里多少年的送羊关系户了。丰年饥年都未曾动过价格,这也是没的说。
唯一能想办法的,就只有堪比羊肉价格的酱料了。
大唐没有酱油,那王霄就要把酱油做出来。
酱油可比肉酱便宜太多太多了,而且调味的作用远超肉酱。
至于如何做,王霄看过资料。
简单说,做酱油只需要黄豆,盐,还有水就行。
黄豆就是大豆,也就是华夏五谷之一的菽。
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豆类,是华夏的原产物。
想做酱油,首先你的有厚实密封的大缸。然后浸泡黄豆进行发酵。
最后把发酵好的黄豆与盐和水,按照3比1比1的比例一层黄豆一层盐一层水的装满大缸,再用牛皮纸封好。
经过几个月的酿制,开盖之后出来的就是酱油了。
当然,为了调味再加些糖浆什么的那都是小事情。
这些方法王霄都懂,区别在于他手头上没钱。
大豆不算贵,水也不要钱,可盐贵呀。
酱油齁咸齁咸的,就是因为盐放的足够多。
王霄家里只是路边摊式样的小店,哪有那么多的积蓄去做买缸买盐买豆的。
“从哪里去弄笔钱呢?”
在多个世界里富甲天下的王霄,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果然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王霄不可能去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最终他从邻居家里借了一副弓箭,一把横刀就出城去了秦岭。
古代并不禁止民间持有弓箭刀枪,真正做这事的是蒙元与某清。
王霄选择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靠山吃山。
他准备进山去打几张上好的皮子,然后到毛皮商人那里换一大笔钱来。
大唐年间可没什么保护动物一说,山林之中虎豹成群,熊熊出没啊。
带着干粮的王霄向着秦岭深处走了三天。
这三天里倒是遇上了不少的猎物,可王霄都没看上眼。
既然来了,当然是要弄最好的。
这天中午王霄在一条活水小溪旁生了个火堆,三脚架支起了个罐子开始烧开水。
在丛林之中生活,最可怕的还不是那些豺狼虎豹,而是喝生水。
没有净化没有过滤过的水源,尤其是水潭那样的死水之中,天知道蕴藏了多少的细菌与病毒。
直接饮用这样的水源,那不等遇上猛兽你就完了。
坐在河滩石子上的王霄动了动耳朵,手上已经握住了弓箭。
不大会的功夫,不远处的草丛树林里,走出来一个身穿破旧道袍,灰白头发用一根木簪定住,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身后背着一个药筐的老人。
“这位小兄弟。”老人行了个揖礼“老道在山中采药,看到你这里有烟火就寻了过来,不知可否讨碗水喝。”
“道长请坐。”
王霄也算是学过道家之术的人,自然不会拒绝。
老道士拿出陶碗接了碗水,倒了一声谢就在一旁坐下喝水。
“敢问道长尊姓大名?”
“老道孙思邈。”
王霄愣了一下“孙神仙?”
孙思邈,唐初名医。一生致力于医学研究,热心为人治病救死扶伤。在民间的声望极高,被称为活神仙。
这年头医生是妥妥的金贵职业。
收入高,地位高。与后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像是孙思邈这样不求财富名声,一心只为百姓治病的实在是太罕见了。
而且他还是道家,与那些占据大量田地与佃户,整日里敲着木鱼吃好喝好的佛门相比,神仙二字当之无愧。
“不敢当。”孙思邈淡淡一笑“小兄弟这是来山中打猎?”
王霄笑着点头,拿出了干粮递过去“想打几张好皮子回去换钱花销。”
孙思邈对此不置可否,道谢接过干粮之后默默的吃了起来。
“手儿参,黄芪,菊三七,银柴胡,八角莲...”
王霄看着孙思邈的药筐,如数家珍般的报出了那些草药的名字。
孙思邈惊异的看着他“小兄弟,你也懂医术?”
王霄笑着行了个揖礼“略懂一二。”
孙思邈来了兴趣,很快就与同行攀谈起来。
王霄的医术来源于平一指,他在各处世界里也没有停下过这方面的进修。
与孙思邈谈药论方,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两人聊天投机,正说的高兴的时候,远处山林之中突然传来了一声让百兽震颤的虎啸声响。
王霄眼睛一亮“我的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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