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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丰泽园
丰泽园,京城最有名气的鲁菜馆子,易青当初学艺也是鲁菜系,不过和丰泽园不是一个派系,易青的祖师爷和丰泽园好像还有点儿龌龊。
易青跟着冯晓钢进了包间,一眼就瞧见了主位上那个敦实的青年,比前世在新闻上看到的那张脸要年轻的多,可同样掩饰不住的张扬。
对方也看着易青,突然皱眉:“我怎么瞧着这么眼熟呢?”
听王硕这么一说,易青也被勾起了前身的记忆,他倒是第一次见着王硕,可好像他的前身和王硕有些瓜葛
卧槽!
易青想起来了,原主的确和王硕认识,不但认识,还曾在什刹海查过架。
其实算起来,易青也是大院出身,他老爹老妈都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干部,建国后都在部位工作,不过当初分配住房的时候,因为老爹老妈发扬风格,没要单位分配的房子,住到了自家的四合院,这才从大院搬出来。
在那个特殊年代,大院子弟和平民子弟这两个不同出身的阶层,也被人为的分成了两个派系,彼此互相瞧不上眼,大院子弟嫌平民子弟土,平民子弟腻歪大院子弟爱装。
按说易青这介乎于两个派系中间的身份,本来应该起到一个居中调和作用的,可是他偏偏不按常理出牌,毕竟从小就在胡同长大,相较于同样出身的族群,他更愿意亲近那些生活在一起的小伙伴。
走过他们那个时代的人都有着相同的经历,套用王硕小说里的一句话“在那个时代,学生都得到了空前的解放”,在易青的记忆里,好像从小学开始,原主就没正经上过几天课,家里的大人忙着工作,或者忙着各种学习,根本就顾不上他。
一开始易青也是个挺老实的孩子,可架不住身边熊玩意儿多,一来二去的,易青身体里熊的本质自然而然的就给开发出来了。
一起偷幼儿园里的向日葵,一起站在楼上朝过路人身上吐痰玩,这种事易青和他的小伙伴倒是没怎么干过,打架斗殴却是家常便饭。
好像那个时候的人都挺疯的,易青记得他们第一次打架,是因为有人抢了他们这边一个男孩儿的帽子,这在当时似乎非常流行,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面子重要啊。
尤其是全北京的年轻人都忙着拔份儿的时候,他们这边有人的帽子被抢了,这要是连个屁都不放,还不被人当成怂包蛋给欺负死啊。
于是乎两边人约好了地方,就在什刹海那边喳上了,易青当时第一次打架,一开始还害怕,可被人一拳头砸脑袋上之后,立刻就兽血沸腾了,揪住了一小子的脑袋就往冰面上磕,幸好那个时候他人小力气不大,要是放现在,被他打的那孩子估计直接就往生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随着打的架越来越多,易青的名气也越来越大,逐渐突破了西城区,有往宣武那边扩散的趋势。
可到底打架不能总是他占便宜,也有吃亏的时候,挨上两拳头,身子骨也疼,于是他就瞄上了同一条胡同里,据说解放前曾在天桥撂地,打把势卖艺的胡子爷。
那时候好像正赶上破四旧,也不知道谁那么缺德,撂过地的胡子爷也被举报给扫进了故纸堆,街道工厂的工作没了,只能扫大街糊口,易青就经常偷家里吃的给他送过去,一来二去的俩人还成了忘年交。
本来易青也没指望能从胡子爷身上学到多高明的本事,可谁知道人家是真人不露相,一手八卦掌、燕青拳练得如火纯情,当时老人正心灰意冷,觉得一身本事没人传授呢,结果易青就撞上门了,当然也不排除吃人嘴短的缘故,总之是把一身的本事都交给易青了。
有了功夫傍身,易青更加肆无忌惮,很快就成了西城区顽主堆里拔头份儿的,如果不是国家瞧着局势不对,果断出击,刹住了那个特殊时期的闸,照着易青这么混下去,总有一天是吃枪子的料。
最疯的那几年,易青甚至以欺负大院子弟为最大乐趣,别看他那个时候年纪最小,可打架最狠,现在还珍藏在他家的一摞军帽,一柜子将校尼大衣,都是那个时候的战利品。
王硕那个时候也是大院子弟里比较拔份儿的一个,因此没少和易青他们查架,不过因为彼此的父母都是一个系统的,没有闹得太厉害。
“我想起来了,我脑门上这道疤,就是当年你小子给了我一冰刀。”王硕说着还笑了,主动起身伸手,“不过我这人向来不记仇,过去就过去了,过来坐吧,好些年没见了!”
其他几人也都和易青打过了招呼,他们之前也没少和易青他们那一伙人死磕,叶津,叶大英,剩下几个,易青只是看着眼熟,也记不清是谁了。
现在人家给台阶,易青也没有揪着不放的意思,本来就不算多大的事,十多岁的孩子打架,难道还能记恨一辈子?
挨着王硕坐下,冯晓钢照例是伺候局的,忙着斟茶倒水。
王硕现在早就辞了医药公司的工作,专业写小说,已经发表了不少作品,叶大英正在北影导演系的进修班学习,叶津退伍之后考上了师范大学,不过早就撒丫子不干了。
寒暄了一阵,一杯白酒也下肚了,酒杯再次被倒满。
“你让老冯攒局,还在丰泽园摆这么大的阵仗,不会就是为了和我打和的吧?”
王硕刚要端酒杯,闻言又把手放了回去:“拉倒吧,我哪知道写《渴望》的人是你啊,就是听他说中心那边来了一个小年轻,文笔挺好,就想认识认识,谁能想得到当年西城区的黑旋风也弃武从文,当起秀才了。”
西城黑旋风!
易青还真不知道,他居然还有这么一个诨号。
“没事儿瞎写的,谁知道怎么就让我们主任给瞧上了,和你比不了,都快开宗立派了!”
易青这话不算吹捧,论八十到九十年代中国文坛,最具代表的也就是王硕了,倒不是说其他的作家不成了,关键是因为王硕开创了痞子文学这一全新的写作类型,比较有代表性罢了。
王硕听着也舒服,虽说以前和易青有些龌龊,可毕竟都过去了,他也没有报仇的意思,更何况真要是打架,他们捆一块都未必是易青的对手。
握手言和,这个是最好的选择。
易青心里也挺意外,关于这个身体原主的记忆,当初穿过来的时候,就模模糊糊的,只是偶尔回忆起来一部分,今天要不是见着王硕,估计他也想不起来曾经和对方打过架。
“说真的,这些年你干嘛去了,我退伍回来还打听过你,就是没找着人。”
这是屁话,易青一直也没换地方住,真要是打算找,怎么可能找不到。
易青也没点破:“混饭吃呗,前些年一直跟崇文那边一国营饭店学厨,今天才不干了,前段时间在红楼培训班上课,后来写了个剧本,就到中心上班了!”
“牛逼啊!”王硕由衷赞叹,他是个爱折腾的主儿,可是听易青说的,这些年的经历可比他精彩多了,“什么时候有时间了,一定得尝尝你的手艺。”
“没的说!来,走一个!”
王硕没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傲气,易青也挺想和对方结交的,所以这顿饭的气氛还是很和谐的,聊聊国内国外的大事小情,说说写作上的心得体会,宾主尽欢。
可偏偏没事的时候净出事,酒喝到一半,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吵吵嚷嚷,紧跟着他们这个包间的门就被人给撞开了,冯晓钢坐在门口,毫无防备之下,被那飞进来的人撞得连人带椅子都趴在了餐桌上,一地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