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终章 传承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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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去世了。
她给我一个目标。
先前的我只想远离麻烦事,但现在不同了,今后必须著手收集「魔王」的情报。我当时随口答应,不过,约定必须履行。
因为我是守信用的男人。
她还在我身上留下新的技能。
独有技「异变者」、追加技「操焰术」。
我还顺便把焰之巨人吃掉。虽然他不是我的敌人,但这家伙很危险。
原来焰之巨人超越a级。
确实,黑蛇、黑狼打不赢他。他们的攻击伤不了焰之巨人,肯定打不过。要超越a级似乎有一定门槛,他的确有那个能耐。
看样子也得好好研究那些能力。
不过,研究的事先摆一边!
我得先确认某样东西。其他都不重要。
没错!就是拟人化!
我进到重新备妥、专门给我用的简易帐篷里。
全都不准进来!放完话后,我关上门屝。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我正确示范笑的三段活用,接著——
「变~身!」
变身音效是没出来,但我已经发动拟态「人类」。
我对拟态效果从没这么乐在其中。
然而——
……咦?怎么搞的!
每次都会出现的黑雾没喷。
发生什么事了!当我这么想就发现身上有古怪,视线变得比以前还高一点点。
还长出手脚。身体从蓝白色变人类肤色。
唔、唔唔唔?
虽然不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但过程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样。
可惜这里没镜子。
不过呢——
我有点不想承认,现在的身体状态似曾相识。
好久以前看过,没错,跟三十几年前一样。当时差不多在上小学吧,模样就跟现在类似。
先暂停一下。
我震惊过头以致于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身体出现天大的错误。
不见了。
「他」应该要跟著重生啊,我的龟儿子……老二居然失踪!
怎、怎么会这样?
我惊慌失措。
六神无主地摸摸跨下。
接著我发现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
空、空空如也。光滑一片,什么都没有。
仔~细想想,拟态成魔物时,我都没关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不需要排泄,当然没排泄器官。
也就是说,没生殖需求哪来的生殖器官?
答案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吗……
好空虚,好失落,一方面又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感。
不会吧!我赶紧摸摸头。摸起来丝滑柔顺、量多丰厚。
这才让我松了一口气。外观上应该不是媲美外星人的诡异人型,太好了!
话说回来,黑狼也有长一大堆毛。没毛会变成什么怪物……光想就让人作呕。别想了。再想下去不太妙。
好啦,刚才似乎有违我的冷静美学,不小心慌了手脚?
姑且接受龟儿子失踪。要我面对这档事千百个不愿,但总比当史莱姆好……
没办法确认全身样貌满失策的……这念头刚闪过脑海,我就想「何不试试刚才吃掉焰之巨人后人手的『分身术』?」,一个好点子就此大驾光临。
我真聪明。虽然不确定未拟态成焰之巨人是否能发动分身术,总之先用再说。
我的身体涌出黑雾,在眼前集中,变成人型。看样子,分身术施展得很顺利。眨眼间分身完成。出现在那里的是——
——妤猛。
「好猛」有很多意思。
首先是外观。
带著淡蓝色的银发、水汪汪大眼,看起来很可爱的美少女?美少年?一枚。我没有性别,正确说来是中性吧……就外观来看,脸比较像少女。
因为来源是静吧,完全没有遗传到我。再者,这并不完全是静的复制人。发色不像她,眼睛还是金色的。维尔德拉的眼睛也是金色,或许高阶魔物的眼睛都是金色。
话说回来,兰加的眼睛好像也曾经从血色转金。虽然在兴奋状态下才会改变颜色就是了。眼睛会变成金色,也有可能是当我的族人使然。
外观不会受我前世影响,用关节想也知道。因为我就只有灵魂飘来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目前的外观要素多半来自静,可说她的遗传基因占大半。原来静以前是绝世美少女……
另一个要素来自史莱姆,跟老化无缘的q弹美肌驾到。只挑优点继承,就是在说我现在的样子吧。太完美了。
一个可爱的孩子全裸站立。没关系,反正没什么好遮的………
问题不是那个,裸体有违善良风俗啊。虽然这里没警察。
是说这张脸真的好可爱。必须说声:「干得好,静小姐!」
我上辈子也算好男人,却不是美少年。发动回忆补正也没用。
要坦率感谢她。
穿上事先准备好、放在简易帐篷里的毛皮,顺便给分身毛皮穿。
下次要先准备衣服才行。
回归正题。
来说说真正「猛」的理由。全都出在这个能力上。
虽然是分身,却跟思考运算能力优异的我同享该特长。
也就是说,两个都是我。本体和分身没有差异。
不,焰之巨人的分身能力明显比本尊弱。我的分身却没有劣化迹象。呃,也不完全是那样,或多或少都有不如本尊的地方吧。
差异是有的。
就是魔素容量。容量应该只有制造分身时使用的魔素量吧。话虽如此,一开始制造时给更多魔素就行了。
我的魔素容量很高。若运用得当,或许会变成很强的战力。
只不过,焰之巨人可以分身十只,我的分身却因为性能太强,只能制造一只。
就算只有一只,在对手看来,这技能还是犯规到不行吧。毕竟该能力可以制造攻击力、防御力等肉体性能都跟本体同等的分身。
最后还有一个「超猛」的理由。
那就是拟态过程很自然。
变身时黑雾没有出现,我就发现一件事。
例如黑狼。
当我要拟态成黑狼时,黑雾会出现,构筑拟态。这种情况下会比史莱姆本体的能力还弱。
史莱姆的身体没有手脚,物理运动受限,一直是种不起眼的魔物,细胞机能却异常发达。每一个细胞都是肌肉、脑、神经。
懂吗?一般先是用眼睛看,神经再传达情报,最后来到大脑。
史莱姆不用经历这些过程。
就算没有「大贤者」的辅助——知觉千倍速,我的反应速度依然超越正常人。
变成黑雾作的身体后,要到达脑=本体,会出现些许的时间延迟。一般分身不若本尊优异,原因很可能出在这里。
那么,不透过黑雾的拟态——「拟人」又是如何?
大家猜对了!反应速度跟史莱姆身体同样优秀。传达上很自然。
再加上多出手脚,运动能力也跟著提升。虽然只到儿童程度。
就算体能只比得上小孩子,还是比史莱姆灵活。也因为这样,我变得更容易累,但这是必要的代价。
而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不使用黑雾,不需要消耗魔素。
太方便了!
今后我打算都用这模样活动。
这时我突然有个想法,立刻对分身下令。就好像在动自己的身体一样,感觉很流畅。
黑雾出来了,分身开始成长!
苗条的体型出现。再来是飘逸的银发。还有美丽的中性容貌。
完美!
接著我让分身一下变女,一下变男。
长肌肉、变胖子,或是变成壮年人、老年人。
这下可以确定,分身能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状态。
原理跟用黑雾拟态成魔物一样,只要弥补不足的部分,甚至能拟态成大人。
或许能用来增强肌力。反应速度会递减,但身体愈大愈有力。
虽然说,我个人认为「速度是战斗中最关键的要素!」。
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各种实验,藉此确认新身体的能耐。
●
就这样,应该要过上平凡人生的三上悟投胎成史莱姆。
此外——他还继承一名女性的意念、身姿,并得到一个目标。
这是一只名叫利姆路的史莱姆。
绕著这只史莱姆打转,世界——即将进入动荡的时代。
这是哥布达还没进化前发生的事。
头上是一大片蓝天,清爽的风吹抚。
后头还有穷追不舍的人类。哥布达今天也在人类追逐下四处跑跳。
「站住!你个王八蛋,就知道逃!」
「马的混帐,又把田弄乱!今天一定要宰烂你!」
几名气到眼红、人高马大的壮汉朝哥布达逼近。
哥布达一直跑跑跑,用尽全力奔跑。
被抓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他没被抓过,这只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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