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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捕蝉

“罕山的藤条当弓背,鹿其麟的筋条做弓弦;射穿十二层云天的弓箭,把鬼域阴云齐冲散……”。

草原上响起嘹亮的歌声,在对神箭手的赞颂声中,那达慕开始了箭术比赛。比赛分静射、骑射、远射三种。弓箭的式样、重量、长度、拉力不限,每人射九箭,分三轮射完,以中靶的箭数多少评定前三名。这一来娴熟应用弓箭和偶尔使用就分出了上下之别。

红娘子、封雷等人擅长的是个人武艺,箭术比起这些草原上的第一流射手仍有差距,静射和远射,红娘子冲进了三甲但屈居末位,而封雷、荆佛儿连前十也没有进,基本上淘汰了继续参加摔跤比赛的可能。

骑射第一既不是泰宁卫的布和也不是福余卫的苏赫巴鲁,而是那个女真三部派出的大汉哈剌,第二是布和,第三是苏赫巴鲁,红娘子屈居第四位。这一来女真部的哈剌立即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因为红娘子虽在骑术比赛中夺冠,但她的体形同蒙古勇士比起来实在太过单薄,而摔跤比赛是力量和技巧的综合运用,蒙古贵族常用摔跤来选拔擢升力士,红娘子象个力士么?

杨凌和成绮韵在侍卫们的保护下来到了博克赛场,在牧民们自发围成的圆形围观场地中找了一处地方,学着他们席地而坐,看着赛场中央,那里现在只是一片柔软的草地。

比赛开始了,第一对比赛者从两边慢慢地走向赛场,他们一走过来。围观欢呼的牧民们就发出了一阵讪笑。两边的情景,就象是一头牯牛摇晃着锋利的犄角,面对着一头小白羊儿,对比这么悬殊,这场力量的角逐简直不必再进行下去了。

迎面走来地是福余卫的力士阿拉坦乌拉。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汉子,身材魁梧、膀大腰圆,他粗如牛颈的脖子上戴着用五颜六色的布条做成的项圈--江嘎,上身穿着袒露着乌黑胸毛的皮坎肩。坎肩上镶着用黄铜帛成的泡钉,下身穿一条用十六尺长地彩绸制作的肥大多褶的裤子,脚登马靴,威风凛凛。

上下打量着来自斡难河塔卡部落的唯一入围者崔鹰,他双眉一挑,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笑意。这个单薄的身子,就算技巧再好,也不可能击败他。他的腰足有这个崔鹰的三倍粗。只要用出三分力一抡,就足以把这个白净面皮地小子扔出赛场了。

“嘿,替苏赫巴鲁除掉这个竞争者,白音大人一定会给我厚厚的赏赐吧”,阿拉坦乌拉舔舔厚嘴唇。嘿嘿地笑起来。

人人都看的出这个化名崔鹰的人是汉人了,不过朵颜三卫与大明卫所杂居,这里的汉客又是最多地,彼此融合的效果最好。不但许多蒙人在家里穿汉人、习汉俗。彼此联姻通婚或者互相雇佣做工的事情也很多,封雷和荆佛儿两个粗犷的大汉已经看不出一点汉人地模样,这为崔莺儿做了很好的掩护,并没有人因此怀疑到她的身份。

崔莺儿一袭玄衣,紧身短靠,就象一个中原的武人,她的身材同面前这位如山般的壮汉相比,给人一种娇小的感觉。尽管她在别人眼中是个男人。已经有好心的牧人在大声呼喝着,要求阿拉坦乌拉手下留情,别伤着了这个俊地象个大姑娘似的汉客。

当然,喊的最凶的就是那些直爽热情的蒙古姑娘,她们的同情心和泛滥的母性使她们立即站到了红娘子一边。漂亮的小白脸就算走遍全世界,在女孩儿面前都是受欢迎地。

红娘子一双眼睛没有盯着对面那如山之峙地蒙古大汉,却偷偷向人丛之中的杨凌瞟去。如果彼此不能相见那也罢了,但是彼此住地这么近。却不能每天看到他。这对一缕情丝深系在杨凌身上的崔莺儿来说,未尝不是一种煎熬。

可是自从上次杨凌严厉地训斥过她之后。她再也不敢倚仗武艺擅作主张了。作为一名前两项比赛中脱颖而出的赛手,她肯定是受到许多人关注的。红娘子不在乎有人打她的主意,却怕因此给杨凌惹来麻烦。

只睃了一眼,碰上杨凌关切的眼神,红娘子就收回了目光,牵紧的唇角动了一动。

对面,阿拉坦乌拉唱起了挑战歌,这是摔跤手的习惯,出场之前唱三遍挑战歌以壮声势,本来崔莺儿这边也该照样照起歌来,可红娘子做为中原人,看着对方唱歌只觉的想发笑,哪里唱的出来。

眼见对方福余卫的伙伴们都随声应和,气势甚壮,红娘子还背负双手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担心她气势弱了的封雷立即招呼兄弟们呐喊助威起来。他们之中也有蒙古战士,高声唱起了战歌,而原本属于白衣军的手下,则七嘴八舌地喊着“旗开得胜、马到成功、打他个落花流水”一类的汉话。

阿拉坦乌拉做着雄鹰展翅的舞姿跳跃出场了,红娘子则稳稳地步向赛场,到了中间气定神闲地往那儿一站,脚下不丁不八,双手背负身后,虽然和他一比身材娇小,动作也不符合蒙人比赛的英武雄姿,可是这样的高手举手投足,随便一个眼神都自有一股凛然的气势,倒是没有人敢出言讥笑。

阿拉坦乌拉扎撒着双臂只绕着红娘子转了两圈,红娘子只是负手而立,目视虚空,无论他转到什么位置,不但一动不动,就连眼角都没有瞥一下,阿拉坦乌拉按捺不住了,他大吼一声扑了上来。

蒙古式摔跤一上来就互相抓握,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都为失败,但不能抱腿,不准反关节动作,不准扯裤子。高手相争。本该争斗相扑,盘旋相持,腿膝相击,寻找对方的破绽,然而,红娘子的身形实在让人看不出一点威胁。

阿拉坦乌拉是福余卫有名的好手,前两场比赛名次落后,已经心有不甘。有心扳回一局,所以他一出手用的就是最霸道的抓抛手法,这是两人实力相差悬殊才用得上的技法,他要一击而杀,先立头功。

一个虎跃,在众牧人地呐喊声中,他庞大的身躯灵活地一转,似左实右地一晃。不孕众望地扣住了红娘子的肩头,将她的身子一下子悠了起来,姑娘们担心的惊叫起来,这个莽汉要是就这样把崔鹰摔出去,对方的身体这么单薄。一旦落地,估计最轻的后果是腰椎摔成几截,从此成为一个瘫子。

阿拉坦乌拉果然没有手下留情,他庞大的身躯原地一转。借着腰腿之力把红娘子狠狠地掷了出去……

被摔到空中地红娘子一个束腰收胸,凌空倒翻,便稳稳地落在地上,双脚着地,绝无违规。愕然之中的阿拉坦乌拉怒吼着再冲过去抓她,红娘子嘴角含笑,攸进攸退,犹如一只穿花蝴蝶。衣袂飘飘说不出的曼妙,引得那些草原上的姑娘如痴如醉,气的乌拉暴跳如雷。

他现在只想抓住这个游鱼一般滑溜的崔鹰,用抱扑法制服他,却不料崔莺儿却不象方才那样好对付了,他的手沾不到红娘子还好些,一沾了对方的身子,就被整地狼狈不堪。不是踉踉跄跄向前扑去。就是被反震开。

这样的怪异,不但现场的牧人看的惊奇不已。有人把消息报进汗帐,朵颜女王银琦和活佛等人也闻讯走出来瞧个热闹。尽管摔跤中也有卸劲之法,但是没有这么高明的卸力法,更没有这种借力打力地功夫,银琦瞧了红娘子英俊帅气的身法和功夫,也禁不住一阵痴迷,只觉天下间再找不出第二个人能如他一般让人迷醉了。

秋央珠扎活佛凝神看了半晌,不禁连连赞叹,说道:“这个汉人,使的应该是汉人中相当高明的沾衣十八跌功法”。

红娘子当然不会什么沾衣十八跌,不过这位活佛一辈子未履中原,却曾多次听到寺内僧众提起过中原功夫,见她身手十分神似,便想当然地下了断语。银琦奇道:“那是什么功夫,很厉害吗?”

“很厉害,这种厉害地功夫,和我们的大手印功夫差不多,都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技!”

听了这样的话,不但银琦女王投注到红娘子矫健身姿的爱慕眼神之外又多了几分敬重,就是两旁听到活佛所说的话的人,也都满脸敬畏。

消息很快传开,那些信心十足要夺取摔跤冠军的人顿时大为沮丧。连德高望重地活佛也对他这般赞许,可见他的功夫实在了得。他用的虽然不是正宗的摔跤术,却没有一点违犯摔跤规矩的地方,谁又能指责他的不是?

现在不要说夺取比赛胜利了,他们要担心的反而是如何体面的出场,而不会象乌拉那般进退两难丢人现眼了。

人逐利而生,因利而死。随着那达慕渐渐接近尾声,沉不住气地逐利者,开始在不同地方上演起了同样地屠杀。

女真斡朵里部酋长索完之子哈剌正在自已的营帐里同兄弟们欢宴。他地营帐设的非常远,核心地带是赶来参赛的蒙古人的营帐,和那些深受牧人欢迎的汉人商贾。而女真,在蒙古人眼中是没有地位的,尽管他是一个酋长的儿子。

心高气傲的哈喇也不愿意看到蒙古人的白眼,所以他把营帐设在远远的一处草坡上,只有随他而来的同族兄弟们和他住在这里。他的前两项成绩之和已经位列前茅,博克比赛他自信也绝不会弱于任何一人,可以说,距离朵颜女王,那个娇俏可爱的女孩儿他又走近了一步。心中自然十分开心。

他地父亲辖地一千余里,手下有六百户居民,在建州女真里算是很大的部落了,如果能和朵颜女王联姻,他的家族将一跃成为女真的第一大家族,归附、投靠的女真族人将越来越多,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索完才把儿子派到朵颜卫来。希望能够夺得三艺的冠军。

哈剌也确实是女真部落中技艺十分高强的勇士,他的赛事安排在下午,在这里尽情地放松一下,比到赛场上去顶着太阳观看他人比赛要好地多。虽然取胜之后,将不可避免地同上午参加比赛并胜出的一些豪杰动手,但是哈剌并不想现在去观战。

博克招数有踢、绊、缠、挑、勾等三十余种、三百多个动作,这些技巧草原上的汉子人人都懂得,不存在绝招和秘技。完全是看对方的运用和自身的力量。面对着不同的对手,对方所展示的技巧和力量是不同的,去观察一番,先入为主,其实并没有好处。

没有音乐。没有歌舞,但是哈剌和兄弟们喝地很是开心。他的酒量很大,适度饮酒不会影响他的技艺,反而会增大他的力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当他的部落同其他部落发生争斗时,哈喇就常常揣着一皮口袋烈酒代替饮水地。

哈剌捧起大碗,刚刚牛饮了一碗烈酒,听到旁边一个兄弟绘声绘色地叙说起银琦女王的美丽,哈喇不禁放下杯子放声大笑,似乎那个身份高贵、姿容俊俏的小美人儿已经成了他的妻子。

天气很晴朗,吹进帐子地风都是那般清爽。这是一个好日子,他哈剌一定会不负重望,顺利抱得美人归的。哈喇这般想着,用刀子扎起一块血肠塞进宽大的嘴巴,用力的咀嚼起来。

“嗤啦!嗤啦!嗤啦!”一阵裂帛声起,帐内的风陡地变大了起来,营帐四周忽然被十余柄锋利的钢刀同时切开,随后便从那些裂口内扑进一个人里。手执着利刃。一句话不说,便向惊讶回头的女真人后心刺去。

以有备杀无备。而且对方很显然精通近身武技,裂帛声还未消失在耳畔,刀锋入体声便在帐中响起,一片短促的惨呼声,地毯上顿时积起了一洼洼血泊。

身为首领地骁勇武士哈喇也不能幸免,他双手一掀,连杯盘带桌子砸向猛冲过来的一个英俊年轻汉人时,骇然发现他以惊人的速度冲过来时,竟然仍能象鬼魅似的横移开来,避来他猝然暴发的反抗。

不对,不是横移,向一旁错开的身子根本就没有迟滞前冲的速度,哈剌的手刚刚碰到刀柄,锋利地剑锋已经刺进了他地咽喉。谈笑和欢宴顷刻间消失,只是片刻的功夫,破烂透风地大帐中到处是血泊和尸首,一片凄凉。

“走!”短促的命令发自那个刺死哈喇的汉人,他的剑锋在哈剌的身上蹭了蹭,迅速还鞘,领着那几个人轻烟般逸出帐幕。

远远的,有两个牧民正驱赶着羊群在如镜的海子边放牧,闪出破烂营帐去的十几个人跃上马背,悠然向远方行去,远远的,似乎根本没有人注意这里发生的一切,女王夫婿的有力竞争者,少了一个了。

就在红娘子一个干净俐落的过肩摔,把乌拉庞大的身躯砸的轰然落地的时候,哈剌的死讯传到了,草原赛会上顿时紧张起来。

那达慕大会被迫暂停,银琦女王亲自带人先去处理哈剌的事情。哈剌的部落在她眼中自然不堪一击,女真部落也没有强大的势力,尽管女真划分为三大部,其实每一部内部都照样充满不断的部落仇杀,他们毫不团结,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对朵颜三卫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一个来参加比赛的酋长之子死在她的领地,那是对朵颜女王权威的挑战,她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站出来主持大局,那就在所有部落面前,把顺明女王的威严都丢尽了。

哈剌在红娘子表现出如此卓越的功夫之前,是朵颜三卫之外的勇士中唯一有资格夺冠的人,他在这个时候突然被杀。而且这个女真部落又和参赛地各个部落毫无过节,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忌惮他的实力,所以在用卑鄙的手段铲除异已了。

泰宁卫有嫌疑、福余卫也有嫌疑,参与解逐最后胜利者的任何一方都有嫌疑,唯独红娘子没有,因为她展露出的功夫,证明她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手段。甚而,她将是下一个各方意欲除去的人。

草原上的牧人互相打听着消息,所有地人都被勒令留在原地,暂时不得离开。直至暮色苍茫,银琦女王才和白音、阿古达木等人策马赶回,似一阵风般驰至高台前。

银琦女王面沉似水地登上高台,声色俱厉地宣布她已下令立即调查哈喇的死因,定要找出凶手予以严惩。给女真族人一个交待,要草原各部不要慌乱。同时,那达慕赛草原上各个部落杂居驻营,易与凶手可趁之机,所以下令各部立即迁回朵颜城居住。不得在此驻留。

银琦一道道吩咐部署颇有章法,倒令一向不把她放在眼里,完全把她当成毫无主见的小姑娘的白音暗暗惊奇。

最后,银琦看了眼下面惊疑不定窃窃私语的各方部落牧民一眼。高声宣布道:“有资格进入最后决赛的人,还有布和、苏赫巴鲁和崔鹰三人。白音叔叔、阿古达木叔叔,请一定保护好令子侄的安全,至于这位塔卡部落的崔鹰,他们地人手最少,我将把他带回王府,直至那达慕结束!”

红娘子一怔,她没想到银琦竟然公开表示对她的好感。借口为了保护她的安全,让她住进王府去。她不禁向高台上望去,目光与银琦一碰,触及小姑娘那双热切的、似笑非笑的亮晶晶地眸子,红娘子攸地一麻,登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天不怕地不怕的红娘子却怕起了银琦女王,她把哀求的眼神悄然投向杨凌,杨凌含笑不语。只是对她微一晗首。让她心头稍定。而他身后的成绮韵,那个可恶地女人却向她投以千娇百媚的一笑。促狭地眨眨眼,再轻轻地点点头。想起两个人的商定,再深深地看了眼一脸笃定的杨凌,红娘子只好硬着头皮不情不愿地走向银琦女王。

夕阳的余晖落在她的身上,形影长长,在那达慕上大露威风的她,现在就象一个被押进囚牢的人犯,凄凄惶惶……。

这个时候,科尔沁草原上正燃起大火,这个季节,青草并不易点燃,可是如果把乌恩其部落近三千人地营帐、地毯、被褥倒上牛油和脂肪,让它们尽情的燃烧,周围长过人腰的青草很快就会被烘干引燃,并冒出浓裂的黑烟,然后在风的卷送下,喷吐着炽烈的火苗向远方烧去。

太恶毒了,这个季节正是水草最丰美的时候,很少有草原部落在相互厮杀的时候,把赖以生存地草原点燃,以此来打击对方。这是在绝对方族人地性命。然而现在,疯狂的亦不剌竟然干出了这天人共愤地事情。

乌恩其部落的幸存者们哭喊着在草原上逃命,他们现在确信那伙西域胡商打扮的人就是亦不剌派来行剌捣乱的人马了,必须马上赶回去向首领报告:瓦剌对科尔沁动手了!

这支雇佣军本来就是一伙亡命之徒,现在又得到了成骑韵和阿德妮的直接授命:可以不择手段,运用一切方法,对草原各部进行打击,能成功挑起他们之间的大战,每个人都是大功一件,可以得到大量的赏赐,而且掠夺所得全部归个人所有。他们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吞弥领着人一路向北走,这一带本就是瓦剌、白衣军和科尔沁三部接壤的地带,相对来说,也是目前最安全、和平的一块地方。只要加速向东北走,就能回到白衣军的势力范围,那就安全多了,毕竟他们只是一支小分队。

他们一路走。一路放火,科尔沁草原上处处冒起了烈火和浓烟!

强盗们兴奋地大呼小叫着,驼峰上堆满了货物,这回除了做样子的那点东西,已经全都换成了真正的财物了,那是从乌恩其部落里掠夺来地。

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大约行过了数十里地,在一个高坡下。他们又引燃了一堆火,这里的草更茂盛,一旦着起来也更炽烈,此时风忽然变大了,火苗子突突乱窜着,向着科尔沁的腹地卷了过去。漫天的浓烟犹如一条黑龙,还卷带着草木燃烧后的灰烬。

“哈哈哈哈……”,吞弥站在高坡上放声大笑。同时用手中的千里眼兴趣盎然地看着亲手制造的破坏效果。他们原本就是草原上地掠食者,他们不需要放牧,也根本不去考虑这一场大火如果因为风势连绵不断的烧下去,将万顷草原变成一片黑土,那么这片土地上的部落怎么生活。

其实也不用他去考虑。草原七大灾,白灾(大暴雪)、黑灾(冬季不下雪)是整个草原的恶梦,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就会变成全民皆盗。以农耕、富裕的汉人为牛羊,掠夺、烧杀,无恶不作。

至于风灾、火灾、旱灾、病灾和狼灾,那就哪个部落遇上哪个部落倒霉,即便和其他部落没有仇怨,他们最终的结局也大多会走上为了生存同没有受灾的部落做生死一搏。现在,人为地制造几场大火灾,让他们把怒火发泄在瓦剌人的头上吧。

“首领。我们该离开这儿了”,那个高丽刀客说道。

“等等,兄弟,你不觉得这是难得一见地风景吗?应该好好的欣赏一下,我们可是很少做这么有趣的事。”吞弥笑着回答,他移动的‘千里眼’忽然停住了,过了片刻,他说道:“嘿!有人来了”。

部下立即紧张起来。有人已经擎出了刀枪。吞弥笑道:“别紧张,只有几百人。他们是鞑靼人吧,啊,真是狼狈,他们迎着火头跑过来干吗?”

镜头里,清晰地看到几百名骑士划着弧形,正拼命地想绕过火场,从侧面赶过来。但是火实在烧的太快了,他们避地很是狼狈,每个人都用布巾蒙着脸,却仍被浓烟和灰烬迷的睁不开眼,要不是他们仍紧紧控制着马匹,那马早已落荒而逃了。

“几百人吗?那就不足为虑了,他们不想着灭火或者隔断草原,往这里跑什么?”高丽刀客金村浩疑惑地问道。

吞弥那副奸诈的商人神气一收,冷酷地一笑道:“管他呢,我们在这里没有朋友,凡是能遇到的人都是我们地敌人,能杀掉的人都要想办法杀掉。把他们也干掉,再给他们把火烧旺一点。嘿,大家过来,我们好好准备一下”。

这伙狼一般的战士又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很快的,他们又变成了一支悠闲地唱着远方的民歌,行进在大草原上的商贾,迎着那群匆匆而来的骑士走了过去。

行进过来地那支队伍带着一身的硝烟和烟火气冲到了面前,他们的身上、脸上都是草灰,眼睛半睁不睁的,有的人还熏的直流眼泪,尽管大多数人都在拼命地咳嗽着,但他们仍然警觉地握着手中的兵刃,打量着这支行进的队伍。

吞弥等人地胡语和装扮,尤其是商贾队伍中还有几个女人,很快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没有一支队伍会带着女人同行地。

一位首领模样的人走近了来,彬彬有礼地向吞弥问候,并请求给予一些清水,他们需要润一润干渴的喉咙。吞弥很热情地答应了他们,并叫人从驼峰下搬下了水袋,很慷慨地送给这些灰头土脸的骑士。

他们显然刚刚从连绵不断的火场里绕出来,不但奔行之速热血沸腾,而且一路上因为飞灰太呛人,以至憋的都喘不上气儿来。这时有了大量的清水,每个人都尽情地畅饮起来,还有人喝的尽兴,把水往头上、颈上喷洒着。这些体形彪悍的骑士发出一阵阵欢笑。

那位颌下一缕胡须,略为儒雅斯文地首领还没有动口喝上一口,他不动,佐立在他前后的二十余名眼神锐利的汉子便直挺挺地立在马上,虽然一个个呛的满面黑灰,嘴唇干裂,仍是桩子一般,连眼神也不向别处错动一下。

这样尽职的护卫。而且每一个人的身材都象精铁铸就的一般,看得出,只要拔出腰间的长刀,他们个个都是以一当百地好汉,吞弥不由心中暗凛,也暗暗好奇于眼前这个看起来并没有多少王霸之气的首领的身份。

但是不管他是谁,这一战都是在所难免了。从火场里纵马逃出来,他们最想要的东西必然是清水。所以吞弥已经让人在水里事先下了毒。这些武士虽然只有数百人,可是看着那威猛的气势,就是几千人的铁甲队伍也未未及得上。

吞弥等人信奉的是:只要能干掉对手,什么方法最省力,那就用什么办法。卑鄙。是一种赞赏;无耻,也需要本事。能不呈英雄,绝不装大尾巴狼!

看到部下的放肆,那个略显斯文地首领呵呵地笑起来。对吞弥抚胸施礼道:“我的部下太粗鲁了,浪费了这么多的清水,一会儿我会对您做出补偿的”。

吞弥笑道:“没有关系,这草原上处处有河流和海子,我们的水源很快就会得到补充地”。他给那人递过一袋清水,笑道:“你也喝一点吧,真是不幸啊,不知道是雷火还是牧人不小心。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一场火,这一下要烧掉大片的草场了”。

“谢谢!”那人接过水袋,一边旋开木塞,一边笑道:“是啊,我刚刚从火场绕出来,本来是想往北方去的,但是那边燃烧地更猛烈,我们也不知道火场范围有多大。可不敢冒险。嗯,这一下。科尔沁可是损失惨重了”。

他的语气里似乎带着一丝幸灾乐祸,吞弥警觉地望向他,却看到那人旋开了木塞,刚刚把水袋凑到唇边便不动了,一双眼神紧紧盯着他的马身。

吞弥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心中不由一紧,他太不小心了,马腹侧下还有一团没有刷掉的血迹,包括他的靴子,上边都有血迹。这是无法用宰杀牛羊来托辞的,要知道,常年行走草原的人,他们用一柄巴掌大的小刀屠宰一头羊,直到把整张羊皮剥下来,也不会溅到地上一滴血,怎么会染上靴子?更要命地是,喷在马腹上就更不可能了。

“要不要解释说是路上遇到了马贼?”吞弥思索着,那人已经放下了水袋,手慢慢摸向腰间的佩刀,脸上带着警觉的神情说道:“哦,你们是从西域过来的商人,不知道亦力把里现在的税赋是怎么收的呢?”

吞弥心中一阵苦笑,他做的是无本买卖,他哪会关心吐鲁番那边的税赋是多少?

外表斯文地中年人紧紧地盯着他地眼睛,吞弥狡狯地左右一扫,然后抬起眼帘,迎上那人的眼神,呵呵地笑了起来。那个首领按着刀,也发出了轻快地笑声。

笑声未歇,两人的肩头同时一动,腰畔的佩刀已经挥出一团光晕,带着“呜”地一阵风声,卷向对方的脑袋。

水袋被抛到空中,不知被谁的刀先一步劈开,如同乍破的银瓶,银亮的水珠洒满长空,交映着彼此寒冽的刀光,铿然一声撞击在一起。

两个人同时喊出一个字:“杀!”

一场混乱的大战在烈火刚刚燃烧过,黑灰如蝶漫天飞舞的草原上爆发了……

当车轮般巨大的红日,泛着柔和的红光悬挂在地平线上时,看起来就象是已经走到了天的尽头。然而,那不是天的尽头,却是生命的尽头。

脚下已是一片戈壁,只有零星的草木在晚风中摇曳。吞弥率领着骑队苦苦追杀那支骑兵首领,已经追的他穷余末路。

吞弥并不想赶尽杀绝,留下几个活口去各个部落搬弄是非,对他们是有利的,但是这支数百人的骑兵队伍战力实在是太强悍了,尽管大多数士兵都服下了毒药。而且很快发作失去了战力,但是这个首领仅靠着身边二十几个侍卫的武力,竟然从他两百多人地包围中冲了出去。

吞弥对自已部下的能力了如指掌,他们并不逊色于草原各部的战士,近战能力甚至更强,对方的侍卫这么强悍,那只有一个解释,这队看似普通的骑士队伍。其实个个都是从骁勇善战、以一当百的蒙古健儿之中再三挑选出来的精兵。

那么他们保护的这个领袖,必然是个不同凡响地人物,所以……宁杀错,勿放过!

亦不剌急急如丧家之犬,拼命鞭打坐骑,他的身后只有两个随从了。

他是天圣可汗的嫡亲孙子,天圣可汗亲手抓到过大明的皇帝;天圣可汗曾经逼得成吉思汗的子孙走投无路;然后到了他手里,却屈辱地向伯颜拱手称臣。甚至被剥夺了大汗的称号。

他的宫殿不许再叫宫殿、他头上的冠缨被迫削断,他在殿中只能跪坐,这一连串地事,都在时刻提醒着他的屈辱。他想重振昔日声威,他想夺回祖父也先的荣耀。他的野心甚至比伯颜更大。

但是火筛实在不是个好的合作火伴,这位蒙郭勒津土黑犬特部地首领太喜欢借刀杀人了,他总是鼓动亦不剌的人与伯颜冲突,而火筛看似一直冲在第一线。却很少和伯颜发生实质性的冲突,这使得亦不剌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更远的东方,越过伯颜部与朵颜三卫直接取得联系。

孟恩同银琦女王地谈判涉及到两个强大部落的合作,而其间有太多的细节需要商榷,在这战场形势瞬息万变的时候让孟恩把消息越过伯颜部落送来送去的那根本不可能,所以他亲自来了。

这是一次冒险,但是冒险的代价是值得的,成与败。那是从奴隶到帝王的差别,抛头颅洒热血都值得了,何况是一次秘密会唔。

他选择地路线是白衣军和伯颜势力的接壤处,主要经过处于和平之中的科尔沁草原,在敌人的地盘,带的人越少才越不引人注意,他只带了足以以百挡千的一支近身铁卫,来做这趟冒险之旅。但是谁也没想到。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居然栽在这小小的阴沟里。

“他们……他们应该是一伙马贼”,亦不剌喘着粗气想。一个拥有部众数十万的大汗。被一伙几百人地马贼追着亡命似地跑……亦不剌咧咧嘴,有些想哭。

夕阳欲落,暮色将临,苍茫无垠的草原上,翻滚着绿色地草浪,草浪中数百骑士象是在追赶着即将西下的冉冉落日。

吞弥再一次拉起了弓,锋利的箭簇映着暗红的阳光,犹如淌着鲜血的獠牙。

他狞笑一声,箭透风而出,射向亦不拉。

后翌射日,也是一箭。

吞弥一箭,射下的也是一轮太阳,一个团结着、指挥着瓦剌许许多多部落的唯一领袖。只是,吞弥自已却不知道,他马上要干掉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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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嫡女,贞静柔婉,痴恋定王,自奔为眷。六年辅佐,终成母仪天下。陪他打江山,兴国土,涉险成为他国人质,五年归来,后宫已无容身之所。他怀中的美人笑容明艳:“姐姐,江山定了,你也该退了。”
其它 完结 15万字
王牌进化

王牌进化

卷土
一个近亲通婚生下的天才白痴!一个具有打工仔、杀人犯、大学生三重身份的少年!恐龙快打、三国志、KOF、圆桌武士、变身忍者、街头霸王……一个个你所熟悉的街机游戏,已经切换成了生存的前提条件
其它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