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真的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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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西沉,喧闹的一天结束了。
北镇抚司初次执行任务,首战告捷。
无论是华工还是殷人都在隐隐期待着,看向朱富贵小屋的眼神也变得闪烁起来。
戚文长圆满完成了布置的任务,朱富贵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上了一笔。
现在皇帝陛下很穷,没什么东西能赏赐。
糊弄殷素素的玻璃珠倒是还有好几个,但朱富贵实在拿不出手。
只能把这些小功劳记下来,到时候想个不太费钱的法子赏赐下去。
虽然之前没问,但朱富贵从言谈举止和气度上能看得出来,戚文长他们应该不是太平军的普通小卒。
实际上也正是如此。
太平天国兵制:五人为伍,伍长统之;五伍为两,以两司马统之;四两为卒,以卒长统之,至卒始有属吏,一卒有一百零四人;五卒为旅,设旅帅,一旅有五百二十五人;五旅为师,设师帅,一师计二千六百三十人;五师设军,全军共计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人。
戚文长他们原本都是东王杨秀清下属精锐,戚文长本人更是年纪轻轻就成为了旅帅。
奈何十年前一场天京之变,北王韦昌辉率部突然发难,诛东王府上下两万余人,血流漂橹。
戚文长等人冒死脱逃,辗转于捻军绿林,最终机缘巧合之下才来到了花旗国。
总之,戚文长是一个很有阅历,也很有能力的人。
华夏自古举大事时的流程,他们兄弟几个业务娴熟,经验丰富。
要不是朱富贵要求的时间太短,教会殷人小孩反诗童谣也不太现实,他们老哥几位还能编出一整套箴言藏头诗来。
……
老实说,朱富贵对于古代那套神神鬼鬼的东西是不太感冒的。
一切牛鬼蛇神,在现代化理论武装之下,都是纸老虎而已。
不过嘛,做事还是得看实际情况。
现如今,朱富贵身边,殷人极度迷信,华工也不妨多让。
想要尽快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老祖宗的办法还是最管用的。
当然,其中的风险也是很大的。
比如说那把鱼肠剑,其实就是一个隐患。
如今它被殷人们当做了祖先的遗物,小心供奉在了神庙中。
明天的祭祀上,殷素素会举着它与祖先通话。
可说到底,这把短剑不过是现代工业的残次品。
不说别的,就是在剑柄的位置,甚至都还能发现车床的车痕。
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后人发现所谓的国宝其实是冒牌货,这将会造成不小的冲击。
不过朱富贵一点都不担心这个情况会发生。
都说了是国宝,国之重宝怎可轻示与人?
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岛国人,老早就展示过应该怎么做了。
草薙剑,八尺琼勾玉,八咫镜,三大国宝。
讲起来一套一套,牛逼轰轰,传承两千载却秘不示人,是为皇室信物。
说白了,别说现存的三神物是不是真货,历史上到底有没有这三样东西都不一定。
和天皇家族万世一系的血统一样,三国宝也是个薛定谔的存在。
只要不开箱,它就是有,同时也没有。
天皇家不敢测dna,与此同理,他们永远也不会把三件所谓的国宝拿出来示人。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宝物越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就传得就越邪乎。
各种小说、影视、动漫,纷纷借鉴它们的设定乐此不疲。
所以,这一次的石人和鱼肠剑,包括其他一些“文物”,未来的处理也非常简单。
战乱“遗失”一些,搬家“搞丢”一些,火龙烧仓“焚毁”一些。
剩下的,那都是国之重宝,明皇御赏,等闲之人不得与见。
……
今天晚饭吃的是贪吃飒的肉松饼。
朱富贵吃了五个,李春发吃了三个。
老头本来牙齿就不好,现在跟着朱少爷吃御膳,看起来很快就会得蛀牙和牙周炎。
朱富贵提醒了他好几次,让他睡前刷牙,但就是不听。
没办法,一百年后的中国人还觉得牙疼不是病,别说这个时代的老头了。
其实朱富贵的系统仓库还有很多方便面之类的东西。
热腾腾的面条,浓厚的油脂,香喷喷的胡椒粉,想想都流口水。
不过方便面的味道太冲了,如果被邻居闻到,实在不好解释。
所以朱富贵这几天翻着花样吃糕点。
老李跟着吃,老脸笑成了一朵雏菊。
“看你现在笑,到时候捂着腮帮子哭!”
朱富贵懒得看老头那嘬饼碎碎的猥琐模样,估计也就殷人的老阿嬷才会和他对上眼。
毕竟不是大内培训过的正规公公,实在是太不注意形象了。
朱富贵搬了张矮凳,跑到外面打算看看落日。
看看美好的东西,洗一洗眼睛。
山里的景色,美得没话说。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就在朱富贵眯着眼睛看火烧云的时候,耳边响起了殷素素的声音。
小姑娘脸上已经洗掉了油彩,恢复了白净可人的面庞。
朱富贵伸手捏了捏,很有弹性。
“你干嘛!”
“我就是研究研究,你们的油彩伤不伤皮肤,我老家的女孩子也爱抹脸,不过都没有你这么光滑。”
朱富贵说得理直气壮。
殷素素狐疑地瞄了瞄他,最终选择相信。
他是皇帝嘛,一定捏过很多女孩子。
也许有五十个?
“你当上皇帝的时候,也有参加试炼吗?”殷素素忽然问道。
“试炼?”
朱富贵努力搜索了一下记忆。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冬天,虽然没下雪,但依然冷得厉害。
不过比起天冷,杭州府里风声鹤唳的气氛更是降至冰点。
朱富贵那时只有十岁,却也记得当有人巡街高喊江南大营遭“李贼”打破的消息,那些江南士绅们是如何的惶恐。
其实如果老朱不曾头脑发热,雁荡朱家本也是这些士绅中的一员。
不过此时,朱富贵却已经不是大清地主家的少东家,而是大明的太子。
雨幕中的乌篷船吱呀到岸,一个胖秃驴背着十岁的朱富贵,虎目含泪。
后头跟着的李春发与另外一个老妈子,则一言不发。
胖和尚不知打哪里扯了半尺黄布,将朱富贵裹了。
又从自己的禅房取来半只吃过的烧鸡,一小坛黄酒,从功德香炉里掏了三支清香。
就这样,朱富贵黄袍加身,祭天祀祖,从朱太子成为了朱天子……
……
邦邦邦!
殷素素敲了敲朱富贵的脑门。
朱富贵如梦初醒。
这显然是在报复自己之前捏脸的行为。
朱富贵没好气地道:“你是不是有点紧张?如果你不想当族长,不如让给我,我有经验。”
殷素素白了他一眼,没有回话。
这让朱富贵准备好的,“我曾经是葬爱家族族长”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好一会儿,殷素素才道:“其实我真的担心自己做不好,你知道吗,老阿嬷说,从她小时候到现在,已经有一大半的部落消失了。”
“我们本就不是什么强大的部落,去年阿爸带着三百名勇士去支援达尔塔的部族起义,结果……
从个时候起,我们陷入了彷徨和悲伤。
游弋在山谷中勘探队,隆隆响起的矿机声,这些都仿佛是死神的临近的脚步。
甚至,除了白人的压迫,其他的部族也开始想要吞并我们。
我知道,失去了三百名男丁之后,我们很难继续生存下去,所以才冒险袭击了矿场,将你们带了回来……
这一步是对是错,我真的不知道,我很害怕,我真的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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